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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为加强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晋明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伟,县人大副主任赵国良、县政协副主席刘长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余干县县城规划区内(拟)征地工作小组,并召开了全县(拟)征地工作动员大会,县主要领导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征收土地依法依规办事。余干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该县城西(拟)征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待省厅用地批复及省发改委回函收到后方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针对部分人误认为此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基本农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津法规政策,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此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是一般农田,是经过土地规划修编由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田的,而一般农田是可以作为土地储备而征收的。
征地工作准备充分。在(拟)征收土地前期,对于涉及此次(拟)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及村小组,先张贴公告,与村、组长再三沟通,与村民面对面协调,强调土地收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广大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收储工作;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与财政、公安、建设、社保、规划、房管、市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土地收储的前、中、后期的各项工作。
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此次土地补偿标准(含安置补助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采取一次性补偿和长期性补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被征地农户可以在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进行补偿,但不得同时享受两种补偿方式。除土地补偿标准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对于一次性补偿,如被(拟)征地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并签订协议书的,每亩还将获得4000元的奖励,直接奖励给被征地农户;对于长期性补偿,水田补偿如水稻年产量按1600斤每亩计算,并在土地征收后而未开发利用前,农户既可每年获得1600斤每亩的粮食,还可同时耕作收获。除此之外,被征地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农村户口可转为县城城市居民户口,享受城市居民子女上学、就业、保障住房、低保等待遇。更为重要的是,县委县政府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之在征地后生活水平不降低,生活有着落,县政府将为失地农民办理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并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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