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国家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工行鄂尔多斯分行自2011年起将房地产贷款大户的信贷风险监控作为全年信贷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前期在按照自治区分行要求对部分房地产客户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房地产贷款大户的管理制定了新的管理措施。 首先,该行要求企业住房贷款项目建设资金和售房款全部存入工行项目专户,以确保工行项目贷款资金和售房款的封闭式监控管理,借款人使用时必须经工行同意以保证贷款本息按时归还。 其次,加强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 。一是贷款发放前,借款人须出具《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承诺函》;二是借款人须在工行开立专户,并将已到位但尚未投入项目建设的项目资本金、工行向该项目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款及其他销售款等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三是专户资金实行备用金管理和建设资金使用审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放款条件及用款条件未经审核同意,贷款经办行不得允许借款人使用专户资金,贷款经办行对资金监管必须严格按《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管理办法》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该行在管理住房开发贷款时,突出重视贷款按比例收回的管理原则,按照文件规定,当项目销售率达到50%时,贷款回收额应不低于贷款发放金额的50%;项目销售率达到80%前(商用房开发贷款销售率达到70%),要全额收回贷款本息。项目分管客户经理定期收集项目销售进度、实际销售数量和金额、销售资金流向等,防止借款人隐瞒销售收入、转移销售款等问题。针对该分行目前项目销售回款情况,房地产经办行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驻该项目的售房部,了解掌握项目销售进度,帮助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同时盯紧销售款进入工行资金专户。同时要将带后检查记录、采集的项目建设的影像资料等,尤其是要对销售率与回款比例的调查记录,及时归档,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另外,该行实行贷后风险控制。为积极防范和控制客户风险,定期对辖区内贷款项目的建设、销售以及贷款收回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实现对贷款企业的动态监控。 |
![]() | ||||||||||||
![]() | ||||||||||||
免费热线电话:800-860-2166 鲁ICP备09029543号 蜀ICP备07004235号 京ICP备09042705号 | ||||||||||||
技术支持热线: 013806308988 | ||||||||||||
本地化服务:北京:010-62524721 烟台0535-6641848 威海:0631-5206139 |